喜欢甜的你
好甜!!!❤
我也不知道到底在写什么,大概就是个无脑的小甜饼吧。
金有谦最近很喜欢吃小甜椒,每天晚上回家都要吃,在学校吃午饭也要吃。
周围的人很奇怪,有这么好吃吗?
金有谦点头如捣蒜,“好吃啊,超级好吃。”
其实金有谦喜欢吃小甜椒的原因是个秘密。秘密的主人喜欢一个男孩子,男孩子看上去霸道蛮横不讲理,可是在金有谦看来这些都可以用一个词概括:可爱。
金有谦总喜欢用食物去形容一个人,楼下卖早餐的老爷爷像是一碗热气腾腾的馄饨,学校里便利店的姐姐像是清爽的黄瓜味乐事薯片,教地理的秃头老师像是一个圆乎乎的大冬瓜。
bambam呢?
别人口里的他是个小辣椒。就是那种看上去小小的,吃第一口没什么感觉但是后劲能把人辣哭的小辣椒。
可是金有谦想,不对,bambam才不是小辣椒,bambam应该是小甜椒。虽然长了个辣椒的样子,吃起来却一点也不辣——金有谦最爱吃小甜椒炒肉丝了。
不过,金有谦吃着小甜椒的时候想,好像尝一尝bambam这个小甜椒到底什么味道哇。是不是也是甜甜的呢?金有谦不知道,但是他喜欢的都是甜甜的东西,所以他喜欢的小甜椒也会是甜甜的吧?
金有谦第一次碰见他的小甜椒是在办公室。他去拿作业本,结果恰巧就碰到了在办公室里鬼鬼祟祟的bambam——他正在悄悄把被老师没收的那本漫画书塞进自己的校服里面。
被金有谦撞见的人丝毫不脸红,甚至还恶狠狠地威胁他,“你!不准告诉老师!不然我打你哦!”
金有谦看着他虚势地挥了挥拳头,明明比自己要矮大半头呢。
不过,这幅凶巴巴的样子还真是可爱。bambam举着拳头的样子在金有谦看来就和小奶猫没什么区别,假装凶巴巴的,但是小爪子挠在心上都是痒痒的。
根本就是个小甜椒嘛。霸道泼辣但更多的是超级可爱。
然后金有谦就对那个学校里出名的小辣椒一见钟情了。不过金有谦显然属于那种有贼心没贼胆的人,喜欢也就只敢远远的看着,最多也就是跟学校门口修车的老大爷唠叨唠叨。门口的老大爷也不嫌他烦,一边修车一边听金有谦絮絮叨叨地说bambam多么可爱。
“那你咋不告诉他呢!”老大爷终于忍不住了,金有谦已经跟他说了一个多周的bambam了。
“可是我们不在一个班,我又不知道他对我还有没有印象……”
怂到家的金有谦就这么暗恋着bambam,没想到有一天竟然迎来了第二次见面。并且事实证明,bambam对他还是有印象的。
第二次见面是在门口老大爷的修车摊上。金有谦的车链子刚装上,正准备骑着走呢,就看见bambam扛着自行车喘着粗气过来了。
“靠!不知道哪个小崽子把我车胎扎破了,大爷你快给修修!”
大爷看上去特别随意的扒拉了一下工具箱,“今天补不了胎了,东西用完了。你把车放这,我晚上修好了你明天再来吧”
bambam一听炸了,“啊!那我今天怎么回家啊?大爷你想想办法啊!”
大爷摊摊手,表示自己无能为力,同时眼睛不经意的撇了撇金有谦。
眼神不言而喻。
金有谦在旁边扭捏了半天了,“那个,要不我送你回家吧!”
bambam这才看到在旁边推着车的金有谦,“诶?是你啊?”
金有谦满心雀跃:他竟然还记得我!
结果那天金有谦终于如愿以偿的和bambam有了第一次约会——虽然是金有谦单方面的想法。
bambam虽然很瘦,但怎么说也是个男孩子,金有谦带着他上坡时还是很吃力的。但是金有谦还是很喜欢那个上坡,因为那意味着马上有一个下坡,在下坡的时候,坐在后座的bambam会伸手抓住他的衣角。
多么像偶像剧里男女主的经典片段啊!
不过bambam显然没想这么多,到家后特别潇洒的对着金有谦摆摆手就走了。当真是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。
第三次见面的时候是在学校的自行车库。
bambam的怒骂声在预料之中,“到底是那个混蛋又把我自行车胎扎破了?!”
就连门口老大爷没有办法补车胎都在预料之中。
然后很巧的,金有谦再一次载着他的小甜椒回家了。
你看看,说不定有时候你真的就是偶像剧的主角呢。
在路过他常去的那家饮品店的时候金有谦买了两杯巧克力奶昔,然后递给bambam一杯。
“咦呀,这也太甜了!”bambam尝了一口皱起了眉毛。
金有谦有点紧张,“你不喜欢甜甜的吗?”
“当然不喜欢!我这么酷!我喜欢碳酸饮料,像……可乐!”
金有谦把奶昔拿过来放进车筐,“那你就不要喝了,我明天给你买可乐喝。”
bambam坐在后座歪着脑袋,“可是明天我可以自己骑车了呀!”
金有谦奋力骑车的背影顿了一顿,“说不定明天你的车胎又被人扎了!”
“呸!你个乌鸦嘴!”
结果真就让金有谦一句话给说准了。
老大爷看着又扛着车过来的两个人终于忍不住了,“我说你人品有点差啊,怎么天天被人扎车胎?”
bambam气得跳脚,“让我知道了谁扎的我得打死他不可!真当我好欺负吗?!”
金有谦看着他恶狠狠地表情想,你好不好欺负我不知道,但是我知道你特别的可爱。
第三次见面之后bambam终于问了金有谦的名字。
他拿着金有谦给他买的可乐,现在第二层台阶上,“嘿傻大个,你叫什么名字?”
金有谦挠了挠头,笑的有点傻里傻气的,显得bambam叫的“傻大个”特别符合他的气质,“我叫金有谦,你要记住哦!”
bambam到底记没记住金有谦不知道,他只知道他现在可以每天载着bambam回家了——bambam的自行车每天都被扎破了车胎。
原来bambam还气势汹汹地要抓到背后那个混蛋,现在也不找了。每天看一眼车,然后扛着送到老大爷那,然后非常自然地坐到金有谦的自行车后座,再然后,就回家了。
第七天的时候金有谦又在自行车库遇到了bambam。但是bambam显然去的比他要早——平常bambam很晚才会来的,这也是为什么只有金有谦一个人在的原因。
金有谦咽了咽口水,心里有点小小的不安,“bambam你怎么来这么早?”
bambam两条腿交叉着靠着墙上,“我来看看那个扎我车胎的人到底是谁。”
“那……你抓到他了吗?”
“抓到了啊。”
bambam迈着长腿走到金有谦面前,眼睛里的狡黠一闪而过,“金有谦,是不是你扎的我的车胎?”
金有谦惶恐地抬头看了眼bambam,又低下头,“不是我啊……”
“那你干嘛每天送我回家还要给我买可乐?”
“……因为我们是同学啊。”
“难道不是因为你喜欢我吗?”bambam显然没什么耐心,直截了当就戳穿了他。
bambam冷不防的提问让金有谦吓了一跳,含含糊糊半天也不好意思说。bambam在旁边狠狠地跺了下脚,语气里有了点气急败坏,“那我问你好了,你喜不喜欢我?”
他的小甜椒在他面前瞪着圆鼓鼓的眼睛,好像下一秒就要气炸了,金有谦半天才小心翼翼地点点头,“你不会讨厌我吧?”
结果bambam爽快的拍拍他的肩膀,“那就好了,以后你不用再扎我的车胎了,你想送我回家就直说嘛!反正我也喜欢你。”
“诶?”
金有谦特别喜欢7这个数字,过了七天是新的一周,上了七节课接下来就是新的一天,最喜欢的巧克力奶昔七块钱一杯,他喜欢的小甜椒在隔壁七班。
现在这个数字对他来说又有了新的含义:第七次见面的时候他的小甜椒说喜欢他,第七天经过那个下坡时他没有抓他的衣角而是搂住了自己的腰。
7这个数字在某些意义上带了点轮回的意味,金有谦觉得很对。他和小甜椒的的第七次见面也像是新的轮回。他们终于不再是普通的同学,而是戳穿了一切的小情侣。
这种感觉太美妙了,金有谦恍恍惚惚地。
第七次见面之后金有谦像以前一样和bambam说再见,脸上却是笑得见牙不见眼,“那我们明天见哦!”
bambam没有立刻离开,他站在第二层台阶上,看上去和金有谦差不多高,问的问题还是一样有点无厘头,“你喜欢甜甜的东西吗?”
金有谦有点摸不清他的套路,不过还是乖乖回答,“喜欢啊。”
“那我也是甜甜的吗?”
金有谦歪着脑袋想了一会,“你也是甜甜的,不过和巧克力奶昔的甜不一样,你是小甜椒,看上去凶巴巴的不讲道理不听话,但是其实我看到你就会觉得甜蜜蜜的。”
——意思就是我真的喜欢甜的你呀。
bambam眨眨眼,看上去对他的回答很满意,“那我和巧克力奶昔哪个更甜啊?”
金有谦想都不想,“当然你呀!”
bambam撇了撇嘴,“骗人,你都没有尝过。”
金有谦想我怎么没有尝过啊,我每天都要喝一杯巧克力奶昔呢!不过他还没来得及反驳呢,bambam就捧着他的脸在他嘴角啄了一口。
“现在你尝过啦,明天再告诉我我和巧克力奶昔哪个更甜!”
金有谦看着bambam跑进单元门的身影想,原来他的小甜椒是这个味道啊。甜丝丝的又带着可乐的清爽,一点也不腻,就像……像什么金有谦也不知道了,反正是尝一口就能让人变得开心的味道。
金有谦不擅长用比喻,但是他擅长用比较啊。
——你比巧克力奶昔还要甜。
就像虽然很喜欢巧克力奶昔,但是还是喜欢甜的你更多一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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